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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
第19號建議的答復
衡城建投建復〔2022〕2號(C類)
龍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石惠家園幼兒園移交石鼓區(qū)辦園的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根據(jù)市政府安排,按“公司建設、政府回購”的模式,我司負責建設市本級13個保障性住房項目,同時共配套建設了包括石惠家園幼兒園在內的6所幼兒園。在政府回購未到位的情況下,2019年1月我司按程序完成了3個幼兒園的招租工作。
此前,我司接到類似函件,并請示市政府,已作出回復,具體情況如下:
2019年3月6日衡陽市教育局對我司來函《關于中止出租我市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的函》(詳見附件),要求我司中止出租小區(qū)配套幼兒園等相關工作并移交幼兒園資產(chǎn);2019年3月27日我司對市教育局《關于中止出租我市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的函》(詳見附件)復函明確表示:如市財政足額支付我司回購款,我司對移交該資產(chǎn)不持異議;在尚未足額支付我司回購款的情況下,資產(chǎn)應由我司按市場化原則處置;同時我司于2019年6月3日報請市政府《關于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相關問題的請示》(詳見附件),市政府同意我司相關請示并明確要求這幾所幼兒園至少辦成普惠性幼兒園。
截止目前,市財政暫未與我司辦理保障性住房項目回購工作,我司將按市政府此前批示處理,石惠家園幼兒園辦園事宜:一是幼兒園資產(chǎn)由我司經(jīng)營管理;二是將石惠家園幼兒園,辦成普惠制幼兒園。
感謝你們對市城建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附件:
1.2019年3月6日衡陽市教育局文件《關于中止出租我市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的函》
2.2019年3月27日我司對市教育局《關于中止出租我市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的函》的復函
3.2019年6月3日我司報請市政府《關于保障性住房附屬配套幼兒園相關問題的請示》及批示
衡陽市城市建設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責任領導:殷小紅 承 辦 人:侯玲玲
聯(lián)系電話:18973470038
抄送:市人大聯(lián)工委(2),市政府辦(2)。